东北师范大学健全采购制度助力“双一流”建设
作者:张萌 发布于:2019-02-26 08:42: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东北师范大学修订了《东北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该校采购工作管理。修订后的《采购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除了《采购管理办法》外,还出台了哪些采购管理制度文件呢?带着这些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了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任王振成。
《东北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出台十五项采购管理文件
王振成介绍,近年来,东北师范大学大力加强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十五项采购管理制度文件。不仅如此,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他们还根据上位文件政策的变化和学校采购工作实际,按照“废、改、立、留”原则及时对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和完善。2019年年初,按照国家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政策要求,又对《采购管理办法》等三个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同时,新制定了非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废止了特殊采购实施细则等五项原制度。至此,形成了以《采购管理办法》为统领、10项配套制度共同构成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使学校各类采购活动均有章要循、有据可依。
推进“双一流”建设
在谈到高校采购面临哪些新形势时,王振成说,新时期,高校采购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新形势。一方面,随着“双一流”建设的大力推进,国家对高校的经费投入也在大幅增加,由此也必将导致高校采购工作任务大量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国拨资金支付方式的变化,又对高校采购时效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再一方面,广大师生对采购工作效率和效益的期待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应对这一新形势,高校采购工作必须在推进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对此,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和全局工作来思考和谋划采购工作,改变过去坐等采购任务上门的做法,将工作关口前移,做到提前介入、超前指导、贴心服务。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准确了解和把握学校重点工作所涉及的采购需求,提前掌握基层的采购意向,根据意向倒推采购时间并编制采购计划表;另一方面,按照计划时间,由专人负责主动对接需求,及早提醒并指导相关老师做好需求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其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同时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指导并帮助老师做好相关论证工作。这一做法,既有效避免了采购时间集中而造成的任务堆积,也避免了因资金支付时间临近而造成的匆忙采购。
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对于2019年工作,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明确了三个关键词--抓落实、强手段、提服务。具体来说,主要是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从抓好制度落实出发,以开展制度培训和优化操作细节为抓手,进一步使制度落地并发挥效力,推进学校采购全流程规范管理;二是从强化管理手段出发,以采购全流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突出现代化手段的重要作用,助推采购活动提质增效;三是从提升服务质量出发,以建立专员制度、强化前期指导和履约监管为抓手,进一步探索精准服务的有效形式,确保采购效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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