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明确要求 三方面发力网上采购
“税务系统网上采购已经全面推开,接下来总局将从三方面加强网上采购建设。”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税务总局采购中心)在近期举办的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培训班上要求税务各级采购部门落实好网上采购。
三方面加强网上采购建设
据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将从以下四方面加强网上采购建设:
一是加强税务采购网供应商库和产品库建设,提高税务采购网“吸引力”。
二是线上实现批量集中采购。创新批量采购工作方式,将由总局统一批量集中采购的产品,逐步通过税务采购网实现,进一步缩短采购周期,更好地满足基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借助网上采购,推行总局、省局“两级集中”为主的采购模式。将部分通用、适合全国或全省集中的货物或服务,比如自助办税终端等产品,通过总局或省局招入围或招实标的方式,将采购结果纳入税务采购网,方便基层采购。
广泛宣贯 齐力推进网上采购
税务总局采购中心在培训中对网上采购进行了广泛宣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切实把网上采购抓好抓实。同时对省级税务局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求省级税务局完善本省网上采购相关规定,提出贯彻落实网上采购的具体措施,结合网上超市推广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各省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采购管理办法及对本系统的指导意见,逐步形成网上采购是常态、网外采购是例外的采购习惯。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网上超市试点工作。对目录外标准下产品优先在网上采购。
三是要求各省推荐有代表性的一个地市和一个区县级税务局作为网上采购基层联系点,这个联系点,可以是采购基础好的,或者是地域特殊的,甚至是没有发生网上采购的单位,直接对接税务总局采购中心。“我们的想法是通过基层联系点,更直接、更多了解基层使用税务采购网的情况。”该负责人说。
对于市县级税务局,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要求明确本单位各部门有关网上采购的职责,相关人员尽快熟悉网上采购具体操作,用好网上采购各子系统。
“各级采购人在操作过程中有什么情况、有什么好的想法都可以向税务总局采购中心反馈。” 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负责人说,“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也便于大家掌握网上采购运行使用情况,我们将适时通报各省税务采购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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