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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高校落实政采放管服 助推“双一流”

作者:通讯员:荆莹,李永贵 发布于:2017-12-07 11:48: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7年是政府采购“放管服”政策落地生花的一年,中国海洋大学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系统建设、多点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校采购制度更加完善了,寻找采购政策依据没有盲点了”,“再也不用跑腿了,一切都可以在网上操作”......今年6月份以来,在中国海洋大学采购战线上,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声音。这主要源自于该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今年结合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推出的一系列强有力举措。
 
  一、专门制定学校“放管服”制度,提升科学研究采购效益
 
  按照教育部财务司和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中国海洋大学认真梳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和《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6〕194号)两份文件,年初出台《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完善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放管服”政策的适用范围,强调“用途导向”,规定应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不再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另外还对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简化进口设备专家论证工作、简化科研仪器设备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这些举措,有力地支持了学校“一流大学”建设,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健全学校采购与招标制度体系,实现学校采购政策全覆盖
 
  学校在积极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的过程中,修订健全了《中国海洋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10余个规章制度,专门印发《采购与招标制度汇编与服务指南》方便采购人使用。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提高校内统一采购限额标准,精心设计了采购内控体系运行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建立各部门之间紧密衔接、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作为职能部门对采购程序负责,监察、财务、审计作为监督机构,对采购全流程的监督负责。真正做到了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该制度体系被引用为教育部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三、建设全新管理系统,推进采购工作全流程信息化
 
  学校高度重视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了覆盖多种采购方式的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对2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一体化全流程统一管理,对20万以下的采购项目引入“网上竞价系统”。对采购预算、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实施动态监管,将采购申请、采购审批、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公告及结果发布、数据分析等纳入一体化统一管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同时,学校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利用信息化平台在各类采购招标公告中全面公开采购预算、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在采购结果公告中全部公开中标单位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合同内容,公开采购部门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严格执行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和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平台上一并发布采购信息。根据学校采购工作特点,规定20万以下的小额采购由相关业务部门在学校采购与招标网站公告栏中主动公开信息,从而实现学校采购信息的全方位公开透明。

  四、创新工作模式,成绩亮点突出
 
  学校科学设立采购项目,改进以经费项目划分采购项目的管理模式。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尽可能组织批量集中采购,以发挥规模优势。将评审专家的作用由评审环节前移至采购需求制定环节。学校还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综合改革方案,这在高校中并不多见。学校还积极参与并推动教育部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工作和人大代表提案,积极举办片区会议和各种交流活动,得到教育部主管部门和兄弟高校的好评。
 
  随着“放管服”政策落实取得初步成效和全年采购任务的圆满完成,中国海洋大学采购与招标战线上的同志们信心满满,期待在2018年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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