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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87号令办培训 听听水利部领导提出哪些要求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11-28 15:19: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单位分布广、级次多,管理难度大;采购规模逐年提升;以分散采购、公开招标为主;工程项目的采购占大头……水利部的政府采购工作呈现出多种特点。水利部针对这些特点,如何部署好政府采购工作呢?近日,水利部举行2017年部属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培训班。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培训班上做了题为《紧跟政策、夯实基础 切实提高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发言。
 
  水利部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进行了梳理。
 
  学习把握政府采购新政策要求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需要把握好新的政策要求。十八大以来,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尤其是2016年以来,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出台进入“密集期”,一系列还权于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和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密集出台。今年7月,财政部颁布实施的87号令重构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制度,大家一定要紧跟这些新政策、新要求,推动水利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87号令。负责人表示,87号令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还权于采购人,明确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责任,同时坚持权责对等。87号令进一步“激活”邀请招标方式,更加注重保护供应商的权利,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完善评分规则和评分因素等等,将对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带来深刻的影响和变化,大家需要认真学习87号令,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严格执行新一期的集中采购目录。《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新目录较之以往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增云计算服务等5个项目,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不包括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调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负责人表示,部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一期集中采购目录,编实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依托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采购预算、计划编报、申报审批和信息统计管理等环节工作,做到应采尽采,信息完整准确,不断提高水利部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负责人表示,在还权于采购人的同时,财政部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出台关于内控管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指导意见,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对部直属各单位来讲,这些权利还给我们以后,如何用好这些采购权利,确保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规范化是需要思考的。”负责人还提出了希望,要求各个单位能够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以全面提高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水平。

  继续提高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针对提高水利部的政采管理水平,负责人提出了三个措施。
 
  一是要强基础。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和执行信息的编制、上报和统计工作,这是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还新增了一项科研单位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备案制管理,需要将采购进口产品的信息及时通过水利财务信息系统备案到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白名单管理模块”等。
 
  二是要增规模。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规模是体现政府采购效益的最重要的指标,水利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目录和限额标准,将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范围,努力做到应采尽采,不断增加水利部政府采购规模,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同时需要准确理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要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要坚决杜绝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负责人如是说。
 
  三是要促规范。政府采购规范管理的重点领域是申报审批和进口产品采购管理。随着采购人在获得更多权利的同时,规范管理的要求应该越来越高。负责人指出,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阶段,应从源头上规范管理。在进口产品集中论证试点工作中,需要注意避免采购需求申报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如用产品的技术说明代替产品需求说明,对拟进口产品的适用条件表述不清,导致专家在论证过程中无从给出专业论证结论,只得发回单位自行论证等。同时,今年财政部全面放开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审批权,同时要求科研院所认真做好专家论证,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最后,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在培训上各预算单位学员应该力求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和学有所思,共同推动水利部政府采购采购规范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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