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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举办政采培训班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4:25:32 来源:教育部政府采购网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部署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相关工作,教育部财务司委托部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5月12-14日在厦门大学举办了教育部“2015年政府采购培训班”。部属75所高校、35家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分管政府采购预算的财务人员总计2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式上厦门大学叶世满副校长致欢迎词祝培训班圆满成功。随后,教育部财务司郭鹏副司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在当前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教育部政府采购工作也面临一系列深刻的变革,我们必须以一种全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来迎接、适应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今后,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要转变工作态度,熟悉政府采购制度,内化为行为,外化为习惯。二要转变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规范采购管理,优化采购程序,改进采购方式,切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三要转变工作视角,要跳出自身局限,以更高更远的视野,统筹整合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努力将政府采购工作提升到更高的发展阶段。郭鹏希望各位学员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全面准确掌握培训内容精髓,会后及时传达有关学习精神,并结合实际,加强改进政府采购工作,从而真正实现学有所用,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此次培训,邀请了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及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专家和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与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规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讲解。会上还就教育部启用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进行了工作部署。系统开发公司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也到会就系统操作进行了实时上机讲解。
 
  本次培训既有政策性解读,又有具体采购工作方式讲解;既有工作部署,又有上机培训。通过培训,直属各单位政府采购人员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义和重要性,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对贯彻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了更明确的目标。
 
  培训班结束前,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刘宜副主任作了小结。她强调:一要认真贯彻好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学习原文,领会和掌握实质内涵,学以致用;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各方面了解采购工作,推进法规的落实;要清理和完善规章制度,在采购、使用、管理、监督等各环节建全制度和规程;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二要牢固树立依法采购的理念, 对于纳入部门预算资金的采购项目,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能有半点疏忽;同时要积极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三要加大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的力度,从采购需求论证到履约验收的各个环节力争保质、提效,这也是对采购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的考验;同时要认真执行采购信息公开、采购过程透明的有关规定。
 
  这次培训对规范教育部直属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建设,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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