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缩短工程采购项目周期经验分享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7-04-13 09:21: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日前举办的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十家单位结合各单位特点介绍了政府采购工作经验、实践成果和鲜活案例。北京体育大学基建处副处长韩磊介绍了近年来该校工程采购的经验和做法。
北京体育大学自2005年起逐步完善招投标体制,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和《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并分别设置了招标管理办公室和招标监督办公室,承办单位有基建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场馆管理处等部门。对于需要招标的项目,由承办单位提出《校内招标申请表》,经招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监督办公室、相关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开展采购工作。具体招投标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办理。
自2014年起,该校将全部工程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其中2014年招标项目20个,采购额6392.32万元;2015年招标项目15个,采购额4215万元;2016年招标项目6个,采购额3611.18万元。
该负责人还介绍了这几年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做法:根据项目投资的情况,单项合同(主要指服务类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基建办向学校提出招标申请,批准后按规定办理;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承办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确定,谈判价格后报学校批示。工程类集中采购项目中,15万-60万元的项目,由招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监督办公室、承办单位组成招标小组,在招标办公室现场以抓乒乓球的方式,从国采中心的定点名录中随机抽取五家企业,按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不属于集中采购的,由基建办提出招标申请,批准后,在该校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采购单位;这两类的谈判小组成员由招标办公室从校内专家库或财政部专家库中抽取。60万-200万元的项目,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入围采购单位的方式同上,但谈判小组成员须从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位专家组成。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最终确定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网上备案并签订合同。200万元以上项目,则全部委托国采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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