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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量:高校采购自主权扩大意味需更大监管力度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01-11 17:58: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主办的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设置了高校采购等三个分论坛。论坛提倡重视思想和内容,促进参会人员充分交流。山东大学财务部副部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主任艾量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其对于“自主权扩大后如何做好全面风险防控”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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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财务部副部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主任 艾量
 
  明晰自主权扩大的主要内容
 
  艾量介绍山东大学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为济南、威海及青岛三地共8个校区。从2001年仅一人负责学校的采购与招标工作,发展到现在已有3个科室共8名工作人员从事高校采购工作。
 
  艾量介绍,自主权扩大下的主要内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近期文件的下放内容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2016]50号)要求对中央高校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权、评审专家选择权,预算调剂、变更政府采购方式、进口设备报批进行简政放权 ;财政部 《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6]194号) 作为政策落地端执行文件,财政部就上述五个问题发文进行放权。”
 
  “二是集中采购目录下放的内容 。2016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其中和高校有关的主要变动为限额提高、自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分散限额提高至100万元(货物、服务)、120万元(工程)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提高至200万(货物、服务)。另外,中央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不实行集采,自购案例增多);提高了部门项目实行集采的下限额,则相应的自购范围扩大。”艾量表示。
 
  艾量认为在有限的“放”权下,需要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更大力度的监督。中央高校及科研院所同时面临机遇与挑战。机遇为对丰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方法提供了基础 ;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满意度提供了便利 ;对提高高校自主办学权是鼓舞、促进、尝试 。挑战也会更大,老师不是自行采购,而是学校行使监管权,这对高校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大型项目提出了挑战 ;在管和服两方面对全面防控提出了要求和任务。如果“接不住、管不好”,则是需要由归口职能部门承担责任,也难以落实政策的精神。
 
  梳理相关文件的防控要求
 
  艾量表示,在做好全面防控工作之前,需要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明确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实做好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指明了采购项目信息和监管处罚信息均要公开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99号)要求全面管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等。财政部印发《关于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的通知》(财办库〔2016〕413号)指出动态监管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情况、政府采购审核审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等。”
 
  山东大学拟采取的措施
 
  艾量表示,山东大学在做好高校采购自主权扩大下的全面风险防控工作中有几点拟采取的措施与想法。
 
  一是在内控建设上,首先按照规则做好“权责明晰”“分级授权” “权责对等 ”“有责必追”。必须建立职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做到用户提需求,采购部门购买,监管部门监督买的好不好 。
 
  二是创新机制,优化资源,借鉴交易平台的正向整合,校内搭建招标采购“共享”平台,做到网上、网下全程监督。网下建设各部门共享的招标采购工作新平台,共用规范的开评标室,做到现场适时监控、录音、录像; 便于适时监督及远程监督,满足“可追溯”需要。网上建设全额(小额、中额、大额)覆盖的信息化电子交易系统(包含定点、竞价、城、协议供货、快捷采购、电子招投标等 。
 
  另外还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监管系统、专家及供应商库、信息公开系统等, 执行“基础服务集中管理,凸显职能部门业务专长”管理制度建设先进、便捷、全面的电子监察监督系统。
 
  三是规定所有的采购项目均需严格履行信息全面公开。
 
  四是科学管理专家抽取工作,开发专家自动抽取系统,尽可能少的人工参与。
 
  五是监管中心下移,在学校二级单位建立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小组 ,做到分散风险与提高效率。
 
  六是适当引进工会、校代会、学生组织的监督 。
 
  另外,山东大学还将出台一系列相关制度以达到防范风险的要求,做到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与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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