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高效采购监督工作需要专业化与科学化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6-10-31 11:54: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0月11日,全国高校竞价网第九届工作年会在六朝古都南京召开。会议首次特邀协作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员参会,旨在向高校采购人员介绍网上竞价管理监督工作经验,形成采购与管理监督的两方面交流,推动高校采购交易与管理工作并进。
西安交通大学纪委副书记 陈红
西安交通大学纪委副书记陈红结合该校采购招标基本情况,将高校采购监督工作的基本思路与做法与参会人员交流分享。
西安交通大学纪委副书记 陈红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规范推进
陈红介绍,西安交通大学负责高校采购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自2011年10月成立以来,共完成采购计划经费16亿元,其中2015年完成5.8亿余元采购额。通过招标节约经费1.23亿余元,进口设备获批减免关税9700余万元。该校于2016年5月启用高校竞价网。
陈红表示,该校采购办的工作进展规范,总结起来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先后制定《西安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学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指导日常工作。
二是公开透明。采购办工作严格遵守“四公开”,即制度公开、流程公开,采购公告公开,中标结果及时公开。自2016年开始,在开评标会场全面启动了远程及时监控和音视频同步录播系统。
三是主动高效,采购办主动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采取如发送提醒通知、工作督促函件,运用QQ群、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
四是防控风险,严把“六关”即采购方式确定关、供应商入围关、评审专家遴选关、开标评标现场关、采购合同审核和付款关及项目验收关。并且每位采购办人员需要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监督工作抓好专项与规范
第一,促进高校采购监督管理专业化发展。首先需要完善顶层监督机制,该校设立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资产处、采购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在源头和顶层领导机制加强监管。其次,纪委内设专门监察室。2014年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在纪委内设行政和效能监察室专门从事监督工作。同时,配备专业化人员进行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采购招标监督工作,人员平均从事监督工作10及以上;还制定专门的监督制度即《西安交通大学招标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以制度促规范。
第二,在科学化的方向下,做到专项监督工作,规范监督内核。一是查问题,调查组查阅了2012至2013的53的项目,调查率达到65.4%,查阅内容包括法人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标单位报名表及其他资料。结果发现入围单位确定规范方面存在入围工程公司库、邀请招标项目入围单位抽取不规范、疑似公开招标变相为邀请招标等问题。二是定规范,监察处于2012年11月16日公布《西安交通大学招标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对高校采购工作的监察管理。三是促整改,包括进一步完善公司库建设、规范入围单位的确定、规范和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加强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及严谨性、完善不良信息记录制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与验收管理、开展不相容岗位管理等七方面内容。
“监察处在规范监督内核工作中,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共有四个方面、二十个重点的事项。采购前准备的监督重点为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报批立项;开标、评标、定标阶段中,重点监督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确定;招标后这一阶段的监督重点为项目验收等事项。”陈红介绍说。
第三,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化发展。包括明确纪律、警示教育及认真查访。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招标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人员和具体组织的招标程序提出了相应的多项纪律;及使用案例开展教育,起到警示的作用。另外,自2011年采购办成立以来,通过电话、网络、上级转办、现场和办公室接待等方式受理问题举报21件,附属医院10件。在发现问题后,一方面查清事实、澄清问题,未发现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业务管理问题,向采购办提出并督促其整改。
陈红表示,在多项工作共同推进下,纪检监察部门会切实做好对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为高校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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