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网

安徽国税:四方面加强部门集采管理

作者:邵宗煌 发布于:2016-09-30 09:37: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主要体现在集中采购,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以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为基础,从服务基层出发,有意识、有计划地逐步增强对下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积极拓展集中采购范围,努力扩大集中采购规模, 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格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执行。结合省以下国税系统三级预算单位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分级、分类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执行要求的不同分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平台采购项目、定点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四大类,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的执行要求,合理确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该局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由省局集中采购办公室牵头,坚持自行组织采购为主,委托组织采购为辅,2015-2016年6月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87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385.2万元,共节约预算资金2486.8万元,资金节支率达到28.02%。
 
  二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今年以来,该局先后组织了"智能语音+12366"项目、“网上联合办税云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硬件设备智能管控系统”项目等服务类采购项目。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是需求特殊复杂,涉及语音识别、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机器人等前沿技术,没有十分成熟的经验可直接借鉴。采购文件充分考虑供应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市场信誉、实际能力等软实力因素,以采购对象生命周期内性价比最高而非初始价格最低为衡量标准,最大化实现了“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三是将部分市局采购项目纳入省局集中采购。考虑基层采购人员少、技术力量不足,该局从服务基层出发,尝试将下属单位重大采购项目逐步纳入省局集中采购。2015年至今省局已先后接受了下属4个单位8个委托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金额超千万元,通过严谨的采购程序产生的采购结果得到了基层单位、供应商和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是提升人们对政府采购认识的有效途径,该局在加强对分散采购管理的同时,增加了非集采目录内项目和分散采购数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如省局对职工体检服务机构等非目录内的服务项目,以及对基层分局改造维修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都实施了政府采购。大部分市局都结合实际,适当降低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10万元,工程20万元),全系统分散采购进一步扩面增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