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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节支率28%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5-02-01 11:09: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人员(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作为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承担全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在日前举行的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2014年政府采购培训班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了该中心的工作特点和心得体会。
 
  "自承担全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开始,截至2014年11月,五年来为29个省(区、市)148家医疗机构采购了192台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总成交额近26亿元人民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人员(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集中采购办公室副主任杨陶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集中采购实行属地化管理
 
  为了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性资金和公共卫生经费使用效益,减轻患者和企业负担,规范采购行为,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纠正医药购销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原卫生部2007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加快推进集中采购工作。
 
  根据该通知,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级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
 
  原卫生部负责组织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伽马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头部伽马刀)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由省级负责组织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量价优势明显
 
  为了做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司局、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组(监察局)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作为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承担集中采购工作。
 
  记者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自2009年起承担全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采购内容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配套医用回旋加速器、伽马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头部伽马刀)、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高端直线加速器和手术机器人。
 
  "对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集中采购,成效显着。从采购效果来看,一是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的量价优势,与既往医疗机构分散采购相比,采购价格明显降低,为医疗机构节约了28%的采购预算资金;二是保证了机型先进、功能齐全、售后服务完备,基本达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工作目标;三是规范了采购行为,对集中采购工作实施阳光采购全程监督,有效防范了分散采购中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对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了积极作用。"杨陶表示。
 
  经验与做法

  "充分调研+三方公开交流"

  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多有购置价格高、治疗收费贵、应用难度大、临床风险高等特点。供应商甚少甚至全球唯一,且在中国境内装机数量有限。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在每次集中采购之前,都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利用多种渠道收集、汇总和分析拟市场情况和技术发展前景;赴已装机医疗机构实地调研,现场观摩设备操作,了解设备的临床使用情况和最新技术发展应用现状;向专家讨教设备技术性能关键;赴生产企业学习了解设备特点……正是这些扎实的前期调研和信息摸底汇总工作,保证了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充分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努力保障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创造充分竞争环境,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在工作准备阶段就召开工作会议,邀请医疗机构、业内专家和生产企业参加,由企业介绍产品和新技术,医疗机构提问,业内专家点评并答疑。
 
  这种三方公开沟通交流的形式,使医疗机构对产品的了解有了新的认识,使各竞争企业在开放的平台有了一个互相了解、相互制约、实事求是展示的机会。已装机医疗机构的代表、业内专家分享实际的临床应用体验并现场释疑解惑,尤其是通过对不同选配件在临床应用中的实用性进行逐一客观剖析,不仅解决了医疗机构在选择配置时的困惑,而且也提前培训了医疗机构在设备临床应用中的注意事项,为采购策略和招标文件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追踪设备验收 必要时亲赴现场
 
  在每个集中采购项目完成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会积极追踪执行情况:与商务部沟通,保证各地机电办协助医疗机构办理中标设备机电产品进口手续;帮助医疗机构知晓采购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关系;追踪设备安装、验收环节,必要时亲赴现场协调解决。
 
  交叉论证采购需求 提供两种方式维修
 
  集中采购不同于单独一家医疗机构的采购,既要同时考虑医疗机构多样化的采购需求,又要达到一定的采购数量形成规模效应。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交叉论证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剔除违背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排他性需求,进行科学合理分包,努力为医疗机构采购到比较满意的设备。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和合作中心还在采购过程中兼顾由于地区、临床应用需要的差异,力争实现医疗机构合理的个性化需求。比如,通过设定标准配置和选择配置的方法,实现中标后医疗机构的个性化增减需求。
 
  实施集中采购的目的既要促成企业竞争,获得较合理的价格,又要保证企业的积极性和合理利润。为此,针对某些设备使用频率和维修成本成正比的特点,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了两种维修方式,供医疗机构选择:一种是全包,以年为单位按固定价格向企业支付售后维保费用;另一种是等比,以国际平均使用水平作为依据,设定并限制基础使用量,超出该基础使用量的部分,等比例增加维保费。这种做法增加了维保服务的灵活性又调整了使用和维修之间存在的矛盾,受到了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欢迎和认可。(黎娴)
 
  提前制定预案 研究谈判策略
 
  甲类设备价格昂贵、结构复杂、制造难度很大,全球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企业具备生产能力,公开招标经常会因为投标企业不足三家而被迫延迟或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提前制定预案,适时调整采购进度,做好应对准备。
 
  为了应对投标企业不足三家或单一来源的严峻局面,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会同权威专家研究制定了多种评标和谈判策略,尽可能地在竞争不足的情况下为医疗机构争取利益最大化。(黎娴)
 
  发挥专家智囊作用 牢记责任主体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是高技术、高价值设备,从产品调研、机型评估、技术文件制作和评标,到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制定,均对采购组织者的专业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非常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借专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客观公正的态度,提高集中采购的质量。此外,在医疗机构使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过程中,依靠专家力量,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临床疗效做出客观评价。
 
  集中采购是一项非常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涉及技术、政策、法律和利益关系等方面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认为,工作中不能只从技术层面考虑问题,要有大局意识和政策观念,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尽职恪守、廉洁自律,牢记责任主体,处理好集中采购各当事方的对立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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