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财〔2004〕30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发布者:adstarmin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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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财〔2004〕286号 第一章 成立及登记备案 第一条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招标资格,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登记备案工作由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发布者:adstarmin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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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财〔2004〕28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布者:adstarmin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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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财〔2004〕30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2004年第19号令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发布者:adstarmin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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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财〔2004〕285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开标、评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发布者:adstarmin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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