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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税贯彻落实政采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3:39:05 来源: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总体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主题,以开展“服务基层年”活动为主线,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落实政策、做好项目、强化服务“三个方面”水平。

 

  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层层部署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北京市国税局通过采取全年工作会议、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政府采购“服务基层年”的具体措施,提出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紧紧围绕落实政策、做好项目、强化服务“三个方面”开展,并将政府采购“服务基层年”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确保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完善流程规范,固化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成果。认真梳理自2009年采购中心成立以来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和管理办法,调整制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十余项,并以采购基本程序为重点,政府采购工作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审议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抽取制度为保障,把采购各环节程序规范化。同时,为强化对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将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装订成册,便于基层熟练掌握。

 

  增强服务意识,确保“三个服务”要求贯彻落地。积极贯彻落实“三个服务”要求,全面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在采购工作中尽职履责,努力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有计划地开展对税务学校家具项目、数据中心空调、机柜项目等大宗采购供应商资质信誉、市场情况调研,前期调研5次,掌握情况,知己知彼,在采购过程中占据主动,更好地满足采购需求。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基础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采购档案管理、授权审批、合同备案管理等工作,协同督察内审一起进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4次,提高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对签订合同项目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督。2015年以来,陆续开展对海淀餐饮项目、保安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工作7项,并对合同到期的重新招标选聘。

 

  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北京国税系统大采购理念。在严格执行依法采购、正确履行政府采购职责的基础上,对具有普遍性的、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市局统一集中定点采购,实现北京国税系统大采购。目前,北京国税已通过公开招标对普通发票印制、物业服务、保安服务、劳务用工、医疗体检等项目进行资质定点采购。这样既规范项目采购行为,避免了同类项目多次重复采购且采购方式、采购结果各异的情况,又大大减轻了市、区两级采购部门工作量,进而提高了采购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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