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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国税局规范政采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0:35:10 来源: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依法采购,规范管理,优化采购服务,强化风险防范,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效益,为税收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以绩效考核统领全年采购工作。该局以强化绩效考核为手段,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一是制定考评制度。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绩效管理办法》和《省局采购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制定了《咸阳市国税局采购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对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二是细化考评职责。将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已确定的五项考核指标,对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使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目标明确、强化责任、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建立考评机制,以省局考评指标为基础,有机结合该局工作实际,严格考核时限要求,实施日常计分、季度通报、年终总评的考评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采购、按计划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该局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依法采购、按计划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注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项目需求,确保采购程序、采购行为合法、合理。严格执行按照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的原则,认真做好重大项目采购,为税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重大项目的采购工作中,提前筹划,合理安排,搞好部门协作配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2014年顺利完成计算机等项目采购工作,整个采购过程公开、公正、公平,节约资金18万元,圆满完成了采购任务。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健全政府采购科学决策制度,明确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小组职责。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要求,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工作归口管理,从市局到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全部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全市16个预算单位均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并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实行了采购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集体审议、集体决策的领导机制,建立了自上到下完整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体系及运行模式。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印发《咸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咸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标准化流程范本》,从制度上对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健全了制度,完善了采购机制。对采购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采购预算与计划审核,采购方案制定与审批、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评审,中标单位的确定、合同签订、验收和资金支付等重要环节实施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对供应商的优选,确保提供最优质最低价的商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了更好地节约采购资金,采取了网上询价、电话询价和定点供应商直接报价三重模式,从中选择价格最低、质量最优、服务最好的供货单位作为最终供应商。四是及时转发上级最新的政府采购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做到了政策制度及时通知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使采购工作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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