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国税六措推进政采“服务基层年”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09:57: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好地转变作风,服务 大局,服务基层,根据总局精神,结合全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内蒙古国税局制定六项具体服务措施,着力提高采购效率,优化服务,努力开创全区政府采购新局面。
一、切实转变作风,筑牢服务基层思想。坚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查找采购工作在服务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措施。查找采购工作中的风险点,加强防控,减少违规采购,化解采购风险。做好重大项目采购,为税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推进采购工作规范化、内控机制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化和监督检查持续化,强化对基层采购工作的督导,引领政府采购新发展。
二、强化属地项目采购,实施标准文本引领。进一步规范文书,简化程序。2015年区局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地域性、实用性强,难以实行集中采购的办公家具、车辆维修、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拟制项目采购相关文件标准文本,以减轻基层工作量,解决基层编制采购文件不够规范问题,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三、利用计划管理系统,统筹项目采购帮扶。充分利用采购计划管理系统,适时对全系统的采购项目进行跟踪,对采购预算资金较大、采购能力较弱、有一定实施难度的采购项目,主动做好采前指导,采中跟进帮扶,并以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主,区局协助采购为辅的上扶下采的运行模式,确保基层政府采购规范有序进行。
四、积极推进批量采购,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利用好批量集中采购10%及政府采购法10%补充合同规定两个制度杠杆。确因税收工作紧急需要及特殊原因,需用区局批量集中采购6%的,区局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用总局4%的,区局积极向总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总局;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要求,利用10%补充合同规定,保证办税服务厅、税务稽查等紧急采购需求。
五、编制电子实用手册,方便基层法规查询。认真梳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电子版《政府采购实用手册》,适时更新,方便基层采购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搭建好政府采购制度与组织采购的依法依规依制度的桥梁,切实把依法依规采购落到实处,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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