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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国税六措推进政采“服务基层年”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09:57: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好地转变作风,服务 大局,服务基层,根据总局精神,结合全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内蒙古国税局制定六项具体服务措施,着力提高采购效率,优化服务,努力开创全区政府采购新局面。

 
  一、切实转变作风,筑牢服务基层思想。坚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查找采购工作在服务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措施。查找采购工作中的风险点,加强防控,减少违规采购,化解采购风险。做好重大项目采购,为税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推进采购工作规范化、内控机制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化和监督检查持续化,强化对基层采购工作的督导,引领政府采购新发展。
 
  二、强化属地项目采购,实施标准文本引领。进一步规范文书,简化程序。2015年区局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地域性、实用性强,难以实行集中采购的办公家具、车辆维修、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拟制项目采购相关文件标准文本,以减轻基层工作量,解决基层编制采购文件不够规范问题,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三、利用计划管理系统,统筹项目采购帮扶。充分利用采购计划管理系统,适时对全系统的采购项目进行跟踪,对采购预算资金较大、采购能力较弱、有一定实施难度的采购项目,主动做好采前指导,采中跟进帮扶,并以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主,区局协助采购为辅的上扶下采的运行模式,确保基层政府采购规范有序进行。
 
  四、积极推进批量采购,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利用好批量集中采购10%及政府采购法10%补充合同规定两个制度杠杆。确因税收工作紧急需要及特殊原因,需用区局批量集中采购6%的,区局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用总局4%的,区局积极向总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总局;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要求,利用10%补充合同规定,保证办税服务厅、税务稽查等紧急采购需求。
 
  五、编制电子实用手册,方便基层法规查询。认真梳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电子版《政府采购实用手册》,适时更新,方便基层采购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搭建好政府采购制度与组织采购的依法依规依制度的桥梁,切实把依法依规采购落到实处,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六、加大调研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水平。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强化调研培训力度。以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采购部门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通过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采取定期抽调盟市采购人员参与区局机关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的方式,进行实战轮训,快速提高采购人员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全面提升全区政府采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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