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管理采购人自我约束主动作为
作者:张雨 发布于:2015-07-09 09:21:51 来源:四川日报(成都)
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经常为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而讨价还价?其实在政府采购中,更是锱铢必较。
7月7日,记者从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防范采购风险,该局出台了我省首个采购人自我约束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旨在从设置资金审查、技术审核、专题会审等10项采购流程入手,建立起内部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采购机制。据介绍,该办法已经在该市范围内推广。
“多年经验告诉我,采购人的绝对权力最容易使政府采购出问题。”在纪检战线工作了14年的该局纪检组长吴一平道出了自己的理解,由于采购人是出资方,故而其话语权分量一般较重,就算一些采购需求设置不科学合理,也有可能在标书的编制中掌握绝对的话语权,最后导致采购工作出现偏差。“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由交易中心对标书进行审查,极大地避免了这一弊端。然而,在一些专业设备的采购上,由于交易中心抽取的评审专家也非全才,在一些专业性极强的细节上,也难免因专业知识的不足而导致失察。”“所以,出台该办法的核心思路,就是将采购人‘专横’的‘大’权力先在内部‘化整为零’,再使‘小’权力之间形成相互的‘看紧盯牢’,从而在‘大’、‘小’各种权力间实现‘去绝对性’。”吴一平解释说。据介绍,该办法将采购划分为资金审查、技术审核、专题会审等10项流程。每次采购,先由财务科审核财政预算和资金来源;然后,该局随机抽取技术审查人员,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进行审查,避免指定品牌或倾向性;同时为保证价格不“虚高”,该局监察室负责从商品官网或3家以上实体店中进行市场询价。待走完预算、技术、价格3道关卡后,该局相关负责人、纪检组长、监察、采购等科室人员将进行集体会审,共同讨论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配置、价格等,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进入交易中心实施采购。“简单地说,就是采购人内部先层层把关,让标书的价格、技术参数等设置趋于合理,然后再交由交易中心审核把第二道关。”该局政府采购经办人小罗这样认为。
据了解,这套“分权”的采购方法运用以来,该局进一步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实现了采购效益的提升。在最近1次的空气质量新标准检测系统的采购中,实际采购价比财政评审价节约了好几十万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吉林国税举办政采业务培训班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