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属高校干部不得插手工程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6:38:50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工程分包等活动,不得违法向工程承包商指定推销建设材料及设备,严禁支持、伙同、默认其子女、亲友利用职权影响谋取利益。《办法》旨在通过对高校基本建设过程中一些关键问题的梳理和规范,进一步理顺事权、责权关系,建立健全高校基建管理领域防腐、反腐监督长效机制。
《办法》明确,四川省教育厅是教育厅属高校基本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省属高校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高校是基本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校园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建设项目的申请报批、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对整个过程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高校校(院)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基本建设负总责,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负领导责任;高校党委(常委)会是学校基本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校园规划、中长期建设规划、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项目立项、重大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省教育厅将建立行之有效的问责机制,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问责、实施奖惩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加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实施动态监管,并定期或不定期实行专项督查,切实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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