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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省工业产品

作者:马琛 发布于:2015-06-17 16:20:00 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

  2015年6月3日,记者从“稳增长 见行动”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份,云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同比增长5.6%,增速比上月提高2.6个百分点,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企稳回升迹象,总体呈现逐月加快态势。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云生介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27条稳增长政策措施,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和信心。但也必须看到,一部分行业仍处在下行通道,企业生产经营依旧困难,重点州市增长乏力,非电工业投资增速回落,工业经济趋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省工信委将结合当前工业经济运行的实际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好转。

 

  支持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省工业产品 采购合同钢材5000吨以上的给予2%补贴

 

  省工信委将支持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省工业产品。对重大项目和省内外用户采购省内企业生产的螺纹钢(屈服强度400兆帕及以上)、热轧板卷、冷轧钢板及钢带、彩涂板、合金钢和品种钢、工字钢、H型钢及薄壁抗震型钢以及机电类产品中的发动机、变压器、机床及其它符合标准的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钢材5000吨以上、机电产品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采购金额的2%给予补贴。

 

  会上,陈云生表示,今年,省工信委将继续组织实施鼓励制造业扩销促产政策,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在所属分类行业中销售收入排前5位的企业,且销售收入增长1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对在今年内参加省内外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展销会、博览会,签订200万元以上产品销售合同,并且在本年内已经开始履行销售合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凭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参展费用付款凭证给予每户企业5万元的产品展销推介费用补助。

 

  产值增幅达到20%的工业企业 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

 

  针对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且产值增幅达到20%的工业企业,省工信委将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此外,开展新纳规和成长性企业达规培训,争取年内培育规模以上企业200户。继续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带动15万人就业,加强与“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有关政策有机融合,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省工信委在2014年12月制定下发了《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交易规则,成立了云南电力交易中心,并由云南电网公司出资开发技术支持系统,搭建交易平台,进一步扩大了进入电力交易市场的发电、用电主体。实施时间由汛期(6至10月)扩大至全年,工业企业和发电企业在交易平台上自主申报电量和价格,通过集中撮合交易、挂牌交易、直接交易等多种模式达成成交。

 

  同时,通过省级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省级信贷引导资金,由协作银行开展“惠企贷”业务。按照信贷引导资金1:10的放大效应,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投放。

 

  实施80万吨省储糖计划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蔗糖发展,为缓解榨季制糖企业流动资金困难,今年年初便批复启动了全省80万吨食糖工业储存计划。承担收储的制糖企业可以通过收储的食糖以质押的方式或者银行认可的质押或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及时满足制糖企业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目前已经在组织对企业收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储存食糖数量真实、账目清晰和储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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