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国税多举措规范政采行为
河南省南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预算管理和监督为手段,抓规范、抓落实、抓提高,有效推进了各项采购工作的开展。
一、制定采购办法,规范采购行为。2015年上半年,南阳市国家税务局制定印发了《南阳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实行采购管理部门、采购工作组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明确了采购方式、部门职责、采购程序等,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参照市局的管理办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使我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为“依政策、依预算、依计划、依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政策学习,增强依法意识。1、适时进行培训。今年财务工作会上,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县区局政府采购人员及主管领导进行政府采购知识培训,并将市局机关政府规范的采购工作流程以幻灯片的形式予以演示,以供基层借鉴。2、建立政府采购学习平台。通过市局FTP,将各项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整理放入相关文件夹中,方便各基层单位工作所需,同时将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时通过公文处理系统转发,使各基层单位能够及时更新政府采购知识,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做到知法、懂法,树立依法采购意识。
三、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流程管理。1、增强预算管理。突出预算在采购中的首要位置,在政府采购的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强化“无预算不得采购”的意识。2、规范采购流程管理,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验收“四位一体”工作流程,做到无预算不计划,无计划不执行,货到验收,区分验收和入库环节,强化中间,管住两头,坚决杜绝重执行轻计划,重购置轻验收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运转。
四、加强部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树立采购部门就是服务部门、采购工作就是服务工作的理念,主动与项目管理部门、项目需求部门、监察部门做好沟通,明确采购方式、工作职责、采购程序,按照“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基本上形成财务部门、事权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制,有效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为避免应实施政府采购而未实施、以大化小规避政府采购的类似行为发生奠定了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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