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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必要时将购买民营助产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4-19 14:58: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必要时将购买民营助产服务
北京:必要时将购买民营助产服务


  记者日前从2016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市分娩量将超过30万人,二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均趋于饱和。为满足群众分娩需求,各区将对辖区内助产服务预警情况进行量化分级,适时启动《产科建档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政府购买民营机构助产服务增加资源供给。


  现状
  全年分娩量超30万  产妇建档难问题突出


  市卫计委在《2016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是“全面二孩”实施后的重要一年,本市妇幼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目前服务能力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差距,助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本市产科服务需求激增,分娩总量大幅增加。依据监测数据,今年全市分娩量将超过30万人。


  截至2015年年底,本市共有助产机构129家,产科床位4907个,从事产科工作的7033人。而根据国家床位周转率标准,若要保障高峰月份分娩,产科床位和工作人员都存在缺口。监测数据显示,不只是三级助产机构,二级助产机构建档也趋于饱和,建档难问题突出。此外,伴随两孩再育妇女的增加,高龄产妇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风险增加,对助产技术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举措

  必要时政府将购买民营助产服务增加供给


  市卫计委妇幼处处长郗淑艳表示,为满足群众分娩需求,今年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增加服务能力,各区将对辖区内助产服务预警情况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以月为单位实施调度,并适时启动《产科建档应急预案》。


  按照去年年底对本市助产机构床位使用率进行的监测调查,三级公立机构为108.83%,二级公立机构为88.85%,而营利性机构为48.24%。如何利用和调动起民营助产机构仍有一定空间的服务能力成为解决现有难题的方法之一。


  对此,郗淑艳表示,在各区对辖区内助产机构床位进行的动态监测中,一旦发现公立机构服务量全部出现100%饱和甚至超负荷运转,将考虑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遴选各方面技术水平较强的民营机构,在提升并考核其服务能力的基础上,由辖区内能力强的公立医院为其提供一定程度的技术支持。“价格上一定要比现在低。”郗淑艳表示,通过一定程度上降低民营助产机构的生育价格,引导民众前往民营助产机构完成生育,以增加资源供给,具体的方案目前仍在研讨之中。


  三级助产机构八成床位接诊高危孕妇


  考虑到“全面二孩”政策下高危孕产妇数量的提升,市卫计委要求,各区明确制定辖区建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一二级助产机构、三级助产机构和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网格化对接关系。在社区建册中,按照北京市孕产妇高危因素分类标准做好筛查和评估,进行分级建档指导。


  具有一般高危因素及以上孕妇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建档分娩;具有严重高危因素以上孕妇必须在三级助产机构和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建档;具有极严重高危因素和不宜妊娠的孕妇必须在市级抢救指定医院建档。三级助产机构提高接诊高危孕妇的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80%,目前,市卫计委已将这一内容纳入各助产机构绩效考核内容。


  以在东城区隆福医院建档的孕产妇为例,如突然检查出高危因素,医生将开具转诊报告单,患者可携转诊单直接前往其上级助产机构协和医院门诊办,接受多学科会诊及评估,协和医院将依据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将孕产妇留在协和医院进行生育,如需专家治疗,也将按照内部绿色通道直接安排就诊。


  在具体执行中,建册建档单位都将对接诊孕产妇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遇到高危情况,将从社区建册时就明确“备注”。由于高危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动态变化,即使在二级助产机构建档的孕产妇在发生了高危情况时,二级助产机构将为其开具“建议转诊单”。


  以往,不少家庭需要通过一个个拨打医院电话,来确定不同助产机构的建档情况。而今后,市民可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建册时进行统一查询。郗淑艳介绍,目前卫计委已启动辖区内助产机构信息化管理机制,包括民营机构在内的所有助产机构需要每周上报一次本单位建档数和产床空余量等情况,卫生系统内部可查询具体情况。也就是说,今后孕妇在社区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的时候,就能同时了解辖区还有哪家医院床位有空档,可以接收。


  同时,市卫计委要求,各助产机构通过调整床位资源,增加产科床位供给,并相应增加产科医护人员配置和产科门诊建档数量。优先保证本区常住孕妇建档分娩。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保证符合条件的孕妇在每个工作日内都能够建立《母子健康档案》。


  同级职称晋升中优先产科人员


  市卫计委工作报告中提出,目前从妇幼健康系统来看,不少区对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保障不足,妇幼保健新技术、新服务缺乏收费标准。医院产科、儿科的倾斜政策和激励机制尚需建立,妇幼信息动态监测用户及数据采集量持续增加。


  市卫计委要求,各助产机构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科学设定产科绩效工资总额及增长机制。增加每年新入职人员中产科医生、助产士和护士比例。在同级别人员职称晋升中,优先产科人员职称晋升,增强产科人才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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