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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积极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3-18 09:04: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5年3月1日,《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首次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立法,标志着浙江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近年来,为切实有效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发展,平湖市财政局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力求在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中体现新突破,巩固新常态。

  定政策:鼓励引导民办养老产业发展

  平湖市相继制定出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综合运用规划引导、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措施,积极鼓励和扶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平湖市财政为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市财政出台政策,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养老床位给予最高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目前,两家民办养老机构投资项目已落地,投资总额近6000万元,新增养老床位625张。

  近日,平湖市成交首宗民间资本运营的医养结合医卫慈善用地,迈出将养老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一步。该地块总面积1.67公顷,容积率≦1.3,将用于浙江平湖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旨在打造成集健康护理、生态康复、文化养生等多功能一体的社区型产业园,建成后可提供养老康复床位约2.2万人,内设各类康复治疗中心可直接对接上海、杭州等三甲医院。

  广布点:推动服务照料中心广泛覆盖

  平湖市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网点式覆盖,目前平湖已建成124家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覆盖全市92.5%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除了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等服务外,还能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料看护服务,同时,兼顾开展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等功能。

  平湖市财政积极探索资金使用方式,力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坚实财力保证。对城市社区和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设施投入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2014年累计下拨补助经费165.3万元。同时对已运行的中心,按不同等级分别给予运行经费补助。

  抓创新:构筑人性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平湖市启动“智慧养老”工程,依托该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平台,面向该市10万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96345社区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并对部分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配发“一键通”座机或智能服务手机,确保服务全覆盖。凡平湖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智慧养老”服务,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服务需求等将纳入数据库管理,每次服务后的相关数据,通过电话采集后同步“入库”,增强服务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强化个人信息整合能力。平湖市财政为“智能养老”工程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已投入19.7万元用于项目开发,并承担“一键通”固定电话机、智能手机购置费及月功能费等。

  平湖市探索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同时,还积极鼓励吸引该市家庭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加盟,以壮大家庭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目前,生活服务类加盟企业103家,特定为老服务加盟企业9家,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家政服务、心灵关爱等必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努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老年人便捷生活圈。首批开通的服务项目涉及紧急救助、保姆介绍、便利维修、事务提醒、上门送餐、医疗保健、心灵关爱等近10项,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场价格。

  重实效: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储备建设

  平湖市积极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实施计划”,依托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夕阳红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举办养老护理员、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参训人数达2600余人。

  2014年新增养老护理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104人,占总数的60.1%。

  同时,平湖市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互助精神,调动老年人“抱团互助”的积极性。依托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组建了141支有2100多位老年人参加的“银龄互助”组织,就近就便为空巢老人开展生活照料、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志愿帮扶活动,有效减轻社会养老服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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