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农业综合开发“三化”管理出成效
随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坚持“三化”管理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农发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行政行为公开化。遵循“农民自愿、条件可行、效益优先”原则,建立公开竞争立项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竞争立项是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实践中,遵循“农民自愿、条件可行、效益优先”的原则,建立了竞争性立项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农民群众,我们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在土地治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以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了县级项目库申报机制。由适合农发土地治理项目的村组按照农民意愿提出申报,详细列明农民参与程度、具备哪些优势、具体的配合措施及建后效益等,送至县农发办参与评审。二是各项条件论证可行。在综合评审之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深入了解道路、沟渠、水系的情况,确保有灌溉水源,土地相对连片,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由分管农业的县领导、乡镇领导、农发办及水利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委团,进行综合评分,高分者当选。三是实行效益优先。随县由于财力匮乏等各种原因,造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必须把有限的农发资金投入到最具有效益的项目上,在综合评分时,我们尤其考虑建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效益较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几年来,按照以上原则确立了竞争性立项新机制,综合评审项目15个,否决项目2个,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
落实服务优质化。注重宣传培训,先观摩后开发,夯实农发项目区群众基础。我们根据农发项目的特点,结合随县实际,制定了集政策宣传、专题培训和现场观摩于一体的综合宣传方案,争取领导重视、取得农民支持。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已竣工的项目区是农业综合开发最好的宣传名片,在项目实施之前,我们组织准备开发和待开发项目区的镇(场)领导、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实地观摩已竣工的农发项目,项目区“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良好形象,是代表们最直观的感受,是最具说服力的事实。在实地观摩后,我们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专家授课、业务培训等形式,讲解施工图纸、介绍施工方法、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与此同时,我们特别说明了农发项目建设的局限性:如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周期较长,要耽误一季农时;工程量较大;新平整的土地第一年不易耕作等弊端,让农民充分了解农发工作的方方面面,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政策宣传、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工作给予了农民群众信心和底气,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县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以来,没有一起因群众反对、阻挠导致项目停工的事例,也没有一起因农发项目施工导致农民上访的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化。我们积极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精细化管理。一是项目质量上严把“三关”,即:工程招标关、工程质量关和工程监理关。在这三关中,我们“严”字当头,死盯质量,并重点突出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农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把关每道工序。二是项目管理上推行“六制”,即: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督理制、资金报账制和财政专管员制。随县推行财政专管员制度,我们结合这一制度,创新农发项目管理新方式,规范农发项目管理流程,与镇(场)财政专管员签定《随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管员责任书》,在农民监督员的基础上,推行了农发项目财政专管员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农发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建后管护引入市场机制。农发项目“三分建、七分管”。我们在项目竣工后,及时跟进配套措施,按照“有偿服务、以项目养项目”的总体思路,采取租赁、承包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后续管护,确保农业持续增效,农民长远增收,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科技设施,纳入村规民约协同管理,随县安装的太阳能振频杀虫灯,长期高效杀虫,得到农户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