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3-13 10:12:04 来源:财政部网站
山西省设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本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发展。担保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该资金用于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山西省将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单笔担保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补助。重点补助低担保费率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资金对2014年在保的单笔担保额不超过500万元且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每笔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给予差额部分50%的补贴,每笔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给予差额部分75%的补贴,每笔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给予差额部分10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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