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加大财政支持 助推农业发展
2014年,清远市财政局农业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三农”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顺利开展。年初预算安排农业财政资金2.88亿元,同比增长9.25 %,其中农业专项资金1.9亿元,同比增长7.7%。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4年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32.35万亩,现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备案等相关工作。二是支持水利现代化建设。2014年我市水利建设总投入1.8亿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建立了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水利设施效益长远发挥。三是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2014年我市申报省级以上“一事一议”项目1610个,省下达奖补资金5702万元,市落实配套资金712.75万元。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2014年,我市在茶叶产业带的基础上,新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果产业带项目,两个项目共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3500万元。采用竞争性、贴息、以奖代补等资金补助方式,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乡一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等建设,推动我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三、落实惠农补贴政策。2014年,我市发放各类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共计9688万元,逐步建立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同时,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对涉农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梳理自查,确保补贴资金和政策落实到位。
四、推动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拟定了全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以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程和主导产业为平台,整合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形成“以县为主、全面推进,各级联动、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实现农村治理模式和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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