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
一、采购额50万元以下试行网上采购项目(15项)
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摄影摄像器材、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档案夹、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除湿设备等项目试行网上采购方式。
二、实行定期询价项目(20项,不受采购额限制)
普通轿车、高级轿车、越野汽车、卡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其他载客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车、摩托车等。
三、采购额50万元以下、依法采取五种采购方式的项目(30项)
电视机、中央空调设备、办公家具、宿舍家具、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储备物资、燃料、图书资料、工具和仪器、制服及劳保用品、发电设备(含发电、供电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道路清扫设备、档案保密设备、广播电视音响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船只、中小学课本、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工程监理、一般设备维修维护、专用设备维修维护、保险、网络和设备租赁等。
四、采购额50万元以下实行协议供货项目(15项)
1.空气调节设备、复印机、速印机、复印纸、信封、软盘、可写光盘、硒鼓、墨盒墨粉、色带、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13个项目,协议期由2003
年7月1日至2004年1 2月31日。(协议供货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2.计算机、服务器2个项目
五、采购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上述第2点项目外) 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
式的,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市财政局批准。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