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一)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17 14:39:00 来源:不详
一、货物类
(一)建筑物
房产购置 100000元以上
(二)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
1)电视机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2)电冰箱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
(3)摄影、摄像器材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4)空气调节设备 单价5000
元、批量20000元以上
(5)其它电器设备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2.
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
2)打印机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3)传真机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4)复印机 单价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5)速印机 单价
5000元、批量2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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