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36分考核制度

作者:青岛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5-09-06 13:45:00 来源: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情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情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情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内容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所提供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提供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提供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序号

           

扣分

标准

1

是否明码标价,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3

2

是否按月及时报送价格、型号变化情况

3

3

有指导价的商品是否超过指导价,没有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是否超过市场平均价,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3

4

所售商品是否正规厂家生产、是否销售“三无”产品,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3

5

办公自动化耗材是否原装正规产品,质量、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3

6

因耗材的不兼容性造成原机型损坏,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3

7

违反职业道德,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的,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2

 8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3

9

用不正当手段拉客户,给回扣或多开发票的,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3

10

是否建立比较完善的财务制度,是否有偷、漏税等行为,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2

11

对各用户是否热情,所售商品是否送货上门,是否为各用户建立完备的配送制度,每发现或投诉一次

2

12

其它违规行为,每发现或投诉一次,视情况扣分

1-6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情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5855850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