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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

作者:吴江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5-09-20 13:32:00 来源: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局决定在市镇两级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政府采购专管员职责: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相关政策,带动所在部门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

  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扩大采购规模效益。财政部门下发的部门预算中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专管员有责任执行好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并每季上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申请项目不在部门预算中的,必须经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签字才能报政府采购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根据项目的情况,报财政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执行采购目录要求,杜绝擅自采购现象。对照《吴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事前报政府采购管理科。

  四、认真验收标的,监督履行合同。中标或成交后,供应商送货物、安装工程、或服务项目,专管员组织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报政府采购管理科和本部门领导。

  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年初预算来采购物品,争取做到集中采购的规模。

  五、档案管理。认真填写《吴江市政府采购物品审批表》,记录本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台账,主要记录采购申请日期、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中标或成交价格、供应商、送货日期、验收结果、付款日期、标的使用权,如果有标书的,将标书一并归档。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年底对专管员考核,作为考核部门财务的一个部分。
 
 
              吴江市财政局
               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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