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办法
作者:成都市政府 发布于:2007-01-26 11:27:00 来源:成都政府采购网
为了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成府发[2001]54号),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公众和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0]7号)《成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成府发[2001]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在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公布市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资料和数据。
二、发布内容
(一)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实施细则;
(二)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置;
(三)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四)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
(五)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目录;
(六)公开招标公告;
(七)中标信息公告;
(八)公开招标基本程序;
(九)邀请招标采购基本程序;
(十)询价采购基本方法;
(十一)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招标纪律;
(十二)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投标纪律;
(十三)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廉政措施;
(十四)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年度统计报告;
(十五)违规通报;
(十六)投诉处理信息。
三、发布管理
(一)发布机构:
成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发布方式:
1、编印政府采购宣传资料;
2、发售招标书;
3、成都日报、成都电视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成都市政府投资信息网。
(三)发布时间:
不定期发布。
(四)发布程序: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市级政府年度采购计划收集各类信息并整理分类,经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发布。
(五)发布纪律:
1、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内容真实,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凡提供媒介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均加盖公章。
3、市政府指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对市级政府采购发布的信息实行免费。
4、指定媒体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社会公告。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投标纪律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