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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作者:河北省财政厅 发布于:2007-02-08 17:50:00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2007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紧紧围绕规范采购行为,紧紧围绕促进廉政建设,在“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操作管理、扩大采购规模、加强监督检查、夯实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六个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省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和机制建设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等几个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完善现有制度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严密性。要针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通过建立制度、健全机制的办法加以解决。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规范供应商投诉行为及财政部门受理、处理行为。要研究制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效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通过资格审查、产品认定、目录设置、系数设置等措施,落实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重点抓好部分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和环境标志汽车采购工作。探索研究扶持不发达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要理顺采购监管与执行机构职能分工,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设区市财政部门要理顺监管职能与执行职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县级财政部门要合理设置机构、岗位、人员,形成管理与执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和规范操作力度
要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管理与控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认真对照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按照“五统一”的原则编实、编细预算,确保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纳入监管程序,并在执行中按批准的采购预算办理。要加强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巩固公开招标在采购方式中的主导地位,凡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都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不得擅自改变,同时要严格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规范发布内容,完善发布程序,做到发布格式统一、发布内容完整准确、发布时限符合规定要求,增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透明度。要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坚持限时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监管和执行机构都不能随意指定专家。要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并使之成为政府采购合法依据和资金支付凭据。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环节的约束控制,堵塞各种不合规、不正当的交易行为。要搭建电子交易平台,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政府采购规范管理提供支撑。研究开发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软件,探索在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方面实行电子化管理。

三、加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拓展力度
要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使符合法律规定和规范管理要求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程序,促进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再上新台阶。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在项目品种上,要增加体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项目,尤其是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要加强工程政府采购管理,扩大公共工程项目在政府采购规模中的比重。在资金范围上,要将各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最终需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和年中追加预算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管理模式上,要继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做实做细。同时,要规范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范围。经过努力,力争2007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15亿元。

四、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现机制和处理机制。要加强监管和操作机构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操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与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公示公告制度。要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明确供应商投诉的条件和要求,健全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程序,及时对供应商投诉作出处理决定。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对采购执行和代理情况,要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要加强不定期的考评考核。要建立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要继续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并通过查找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构建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增强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后劲,确保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好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信息媒介和培训学习等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和深入地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工作进展、改革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形势、解剖问题、发现规律,不断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要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做好专家招聘工作,努力扩大渠道,增加专家库容;继续研究解决好共享专家资源问题,逐步实现跨区域远程抽取专家;进一步细化评审专家门类,增加短缺专家,优化专家结构;进一步加强对专家的动态管理和跟踪考核,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要予以剔除。要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认定资格;对不按程序规则组织政府采购的,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工作,做到情况准确、报送及时、分析到位、符合实际,为制定政策、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强“河北政府采购网”的管理和维护,不断充实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充分发挥网站的窗口作用。

六、加大政府采购工作队伍建设力度
要进一步抓好政府采购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政府采购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水平。要加强政府采购人员政策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度规定;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培训,使其能够熟练地应对各种复杂的业务工作,保证各项制度顺利实施。要加强思想建设,教育采购人员讲求职业道德,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培养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和敢打硬仗、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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