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市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社保对象待遇
2014年,宣威市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97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了各项社保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各类社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
一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及时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85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4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83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6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747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为推进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发放了城市低保金3149万元、农村低保金15874万元,保障了14000名城市低保对象和11855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是全面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政策。发放革命烈士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老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090万元。
四是积极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安排7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配套经费,对参保居民实施缴费补贴;对五保户、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财政代缴参保费;安排工作经费240万元,保证了工作机构正常运转。
五是认真落实“贷免扶补”政策。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投入财政贴息资金4664万元,撬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27574万元,为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学生等群体人员创业就业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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