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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3-09 14:40:1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培训。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了《广元市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并成立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全市PPP推进中心。市财政局研究制定PPP工作相关操作细则和配套扶持政策,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政府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熟悉PPP的运作模式与管理要点,更好地在实践中运用PPP模式

  二是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库。市、县(区)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需要,按照项目合理布局、政府资源利用投资有效配置等原则,切实做好PPP项目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和储备管理。从准备建设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中,及时筛选出适合PPP模式的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2015年实施的项目工作方案,并确定一定的项目通过PPP模式推进。

  三是加强项目合作的模式指导。对于经营性项目,即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或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等模式推进。对于准经营性项目,即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可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等模式推进。对于非经营性(纯公益性)项目,即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完全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一次性购买服务,或政府前期拟投入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分期回购等形式,采用BOO、O&M(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对于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或已有的公共服务,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LOT(租赁-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BBO(购买-建设-移交)等方式植入PPP模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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