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举措推进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分配
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将扶持企业类资金纳入竞争性分配范围,推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南宁市财政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竞争财政扶持资金。2014年共征集132个项目,通过优胜劣汰方式,财政共扶持83个项目。措施如下: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建立申报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事先公布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资金审批程序,并公开征集申报项目。
二是企业自主申报。通过企业自愿原则,企业申报项目,按隶属关系由所在县、区(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组织申报,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报市本级。
三是实施联合评审。由市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等联合组成评审组,通过企业申报项目介绍、现场答辩等环节,评审组根据评定标准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择优确定入围,并将评审结果在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规范操作流程。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制定《项目申报办法》、《评审办法》、《验收办法》等,对财政扶持资金从申报、评审、验收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五是落实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竞争性分配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入围项目需设立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每年抽取财政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结果作为完善相关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和检查,委托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
信息报送:南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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