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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盐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政

作者: 发布于:2015-03-04 10:49:48 来源:嘉兴日报

 

  日前,《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到2020年,海盐县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年全覆盖

  海盐县现有老年人口86069人,占全县户籍总人口的22.75%。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推进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海盐县将加快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改造设施、提升功能,推进已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星光老年之家”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到2015年底,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到2017年底,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

  同时,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乡社区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和运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

  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门槛

  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门槛,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全县各公办养老机构将充分发挥保障性托底作用,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及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供养与护理服务。到2017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机构床位不低于40%;到2020年力争达到50%以上。

  今后,海盐县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都将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从政府直接提供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变。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和企业。

  优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海盐县将支持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及相关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到201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到2020年,实现所有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占比达到50%以上。

  在养老服务工作中,海盐县将引入社工方法,渗透社工理念,提升养老服务的人性化水平,在100张以上床位的规模较大养老机构建立专门的社工工作室或配备专门社工,在与养老服务密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层党组织等设置社工岗位,配备专业社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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