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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政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从业培训新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5-03-02 08:36:33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从今年起,安徽省财政厅将统筹整合资金资源,引入竞争机制,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到今年底培训1.5万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针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层次较为单一,养老服务培训管理不系统的现状,安徽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全力支持该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管理新机制。

  一是整合资金资源,破解资金筹集瓶颈。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的新形势下,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发展的新常态下,该省财政积极深化改革,围绕养老服务业推进需求,一方面,统筹整合就业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专项用于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方案》明确提出:岗前培训和可鉴定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尚未列入鉴定范围的职工(工种)或项目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另一方面,统筹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所在养老服务机构或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培训支付方式。该省以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培训实施主体。培训项目补助资金按照“谁直接提供服务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在绩效考核后以直接补助方式购买支付。新模式下,实行绩效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在减少培训服务成本的同时,着力提升培训机构能力,打造一支与该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合格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三是丰富培训内涵,拓展服务载体。《方案》根据养老服务对象性质和类别,确定了相应的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要求、培训目标等,建立了多层次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构建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服务和管理机制。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从事养老护理、日间照料等养老工作的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以及已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的新入职人员。

  四是着力规范管理,提升培训资金绩效。《方案》规范了各类培训购买标准,其中岗前培训按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数和人均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培训实施主体补贴,其中培训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的,按人均500元给予补贴。对培训后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个人100元至150元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培训后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按人均500元、1000元、2000元给予培训实施主体补贴。同时,《方案》明确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财政部门在培训及管理中各自的职责,不断满足从业人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需求,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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