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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国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10:26:37 来源:娄底市国税局

  

  娄底市国税局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持依法依规依预算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以有限的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拟定了《娄底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方式、范围及要求,款项支付的程序,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采购程序,扩大采购范围。对采购项目进行认真分类归口,对每一个采购项目,都要求由对口科室写出报告,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同时,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将车辆维修保养、大宗办公物品、计算机耗材购置等重点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照采购程序,严格分类管理。

  三是规范事后监督,确保预算执行。年初,由科室向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上报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季末,由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对各部门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年终,对各部门的年度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总结,切实做到“采购有预算、执行有报告、事后有监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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