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仓山“四道关”严把药品采购
作者:林晗 张世炜 发布于:2015-11-30 16:37:10 来源:福州日报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缓解群众“看病贵、用药贵”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药品采购监管,确保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保廉洁、政府减负担”的多赢效果,近年来,仓山区卫计系统纪委把药品采购监管当成纪检工作的重点,要求严把“四关”,筑牢“防腐堤”。
资料处
一是严把药品关。所有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交易平台采购,并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确保药品质量过关,价格实惠。二是严把程序关。所有目录外药品采购,均需由临床医生根据实际诊疗需求提出,并由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报仓山区卫计局备案。三是严把数量关。目录外采购的品种、金额不能超出控制的比例范围。四是严把监督关。要求采购单位必须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防范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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