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作者:李欣 谢永莲 发布于:2015-11-27 14:59:45 来源:青海日报
11月25日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透露,近日,该省将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加强对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同时,鼓励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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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参加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为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全省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采购,禁止网下交易,禁止各种名目的网下利益输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分类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力争平均降幅在10%左右。严格“双信封”制度,根据2014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累计不低于 80%,且有3家及以上生产的药品全部纳入双信封招标采购范围。试点城市联合采购与省级集中采购同步开展,价格不得高于省级采购价格。并实行价格动态监测,对于同一生产企业、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的药品,凡出现新低的药品挂网价格,实行价格全省联动。
在竞价分组中,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药品、国家一类新药等质量保障因素给予优先考虑;将藏成药、常用低价药品,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用药,基础输液和采购金额占比排序在80%以外的非专利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实行挂网采购;对配送率达不到97%的企业将予以淘汰。同时,启动心脏起博器、心脏(冠状动脉)介入、外周血管介入、人工晶体及其配套材料等四类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同步开展挂网采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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