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文理学院召开政采及其实施条例报告会
作者:刘斌 发布于:2015-11-25 12:00:49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11月20日下午,湖北文理学院在宁静楼多功能报告厅召开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题报告会。校长丁世学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邀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调研员杜春林处长做专题报告,校长助理曹健,各二级学院院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一百余人聆听了报告。
杜春林处长的报告,联系湖北省政府采购实际,特别是高校参与政府采购的实际,深入浅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他从政府采购的历史渊源讲起,论述了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重要性。以丰富的案例,论述了政府采购中应注意的问题。结合高校政府采购的实际,论述了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论述了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处罚。
丁校长结合报告的主题做了重要讲话。丁校长指出,政府采购是湖北文理学院采购的重要形式,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丁校长对湖北文理学院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习,规范行为,做好学校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工作。二是转变工作方式,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高效高速地完成相关工作。三是改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各环节的沟通与交流,确保采购质量。四是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制度约束,加强监管,提高个人修养,确保政府采购依法合规。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青海省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