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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局严把“五关”做好批量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7:05:58 来源: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从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国税局系统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全部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按照总局要求,河南省国税局严把“五关”,认真执行批量采购结果,在积极发挥批量采购服务职能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把计划关,增强批量采购计划的刚性。批量采购计划是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依据。为增强批量采购计划的准确性,省局着重加强计划的源头控管,要求采购部门在上报计划前,主动与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参考上级部门批复的采购预算,结合本单位工作及资金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经办公会或局长同意后再上报,切实增强批量采购计划的刚性。

 

  严把审核关,提高编报质量。每次在要求报送计划的时间点前,省局都通过短信平台对各单位进行提醒或催报,保证数据及时报送。同时,对各单位上报数据逐个进行审核,发现配置、标准有疑点的地方,与相关单位进行电话核实,对批量采购计划数量与实施计划不一致的单位,退回重新进行编报,保证了编报质量。

 

  严把协调关,提高执行效率。为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后,省局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批量采购结果执行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定期浏览总局FTP内网和网页,及时通过FTP对批量采购信息进行下载和下发,并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各单位。二是每个中标品牌指定一家供应商进行供货。由于中标厂家在每个省指定有多家供应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多对多的合同签订方式不仅费时,还不利于省局掌握全面的采购情况,影响对批量采购后续评价等管理工作。因此,经与中标厂家沟通、协调,每个中标品牌在全省指定一家供应商,具体负责核实配置和数量、签订合同,办理供货等相关事项,这样节省大量采购时间。三是由市局统一签订合同。全省基层采购预算单位共有210多个,且基层单位没有专职采购人员,不熟悉采购流程,由每个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共需签订210多份,工作量大、效率低。对此,省局要求各市局核对机型和数量后,与供应商统一签订供货合同,列明所属单位采购机型、数量和收货地址等信息,货物直接发送到各采购单位,各单位验收后办理付款手续。这样,每个品牌全省共需签订合同21个,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效率,受到厂家、供应商和基层的好评。

 

  严把监督关,认真履行合同。每季度末,各市局计划执行情况汇总上报省局后,省局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对各单位上报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系,查找原因,对未按照批量采购规定执行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批量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严把应急关,畅通采购渠道。对于因时间紧急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通过建立采购审核管理制度畅通采购渠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市局填报《河南省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项目授权采购审批表》,经省局批准后,通过协议供货进行采购,并将签订采购合同报省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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