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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国税局:落实《条例》规范评审专家管理

作者: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韩志刚 发布于:2015-04-22 10:58: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韩志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实施以来,江西省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规范评审专家管理。

  表现在一是及时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系统内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的产生,要从地方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审会议

景德镇市国税局机关电脑桌椅采购项目评审会议

  二是积极与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需求,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并了解当地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企业信息。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严肃纪律,规范招投标双方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环境中进行。

  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该局共向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申请抽取专家二次,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没有出现质疑或投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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