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作者: 发布于:2019-09-03 11:34:15 来源:网络来源
为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等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目标任务作了具体规定。今年10月底前,建成集“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网络销售平台),实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追溯的一站式聚合。10月底前,编制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以下简称供应商名录),首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入驻网络销售平台,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先行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建立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扶贫数据库(以下简称消费扶贫数据库),启动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交易数据统计工作。自2020年起,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全面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依托网络销售平台定期统计和通报采购情况。动态更新和丰富完善供应商名录,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网络销售平台逐步向非政府采购领域拓展,全社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积极性活跃度显着增强。
《方案》提出了3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三部门的职责。
一、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指导相关省份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建立完善供给体系;对有关省(区、市)扶贫部门报送的重点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进行甄别、汇总,形成供应商名录。
二、搭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有关要求,依托现有平台改造建设运营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网络销售平台实行“零收费”;积极探索网络销售平台与其他经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认可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对接,拓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渠道,扩大平台影响力。
三、组织引导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预算单位预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等信息,指导本级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国务院扶贫办依托消费扶贫数据库统计、汇总各地区、各单位采购情况,作为其参与消费扶贫的重要依据。
《方案》还就工作机制、实施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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