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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编制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5:12:39 来源:网络综合

  采购预算是指采购部门在一定计划期间(年度、季度或月度)编制的材料采购的用款计划。在政府采购中,采购预算是指政府采购中政府部门批复的采购部门编制的采购项目的用款计划,当出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时,该次采购将作废标处理。

  虽然“无预算不采购”,但目前政府采购预算在各地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情况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细编工作,帮助采购人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值得各方面共同关注。


  采购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完整、可行,缺一不可


  (一)政策性原则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必须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为依据,根据完成事业计划和行政工作任务的需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矛盾,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


  (二)完整性原则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将采购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其他各项收入以及各项支出形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完整、全面地反映在各采购单位的部门预算中,不得在预算之外另外保留收支项目。


  (三)可行性原则 采购单位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时,要精打细算,尽量节约财政资金,切不可超前购买和消费。但有时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也可以适当提高采购项目的技术含量要求,以避免不考虑发展而导致项目刚投入使用即落后的现象,造成浪费。


  (四)可靠性原则 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单位财务预算一样,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一般不能随意调整。因此,采购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既要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应该采购的项目考虑好,还应该注意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及时,有无保证,不能预留预算缺口。


  (五)统一性原则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和口径、程序以及计算方法填列有关数字指标。


  (六)突出重点原则 政府采购范围广,项目多,要将全部项目都纳入预算,在技术、实施能力等方面都存在困难。因此,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首先安排必须或紧急的项目。

 

  采购预算的编制


  1、审查部门的战略目标。


  2、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


  3、确定所需的资源。


  4、提出准确的预算数字。


  5、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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