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金匠工业园PPP项目开始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9月2日消息 今日起,山西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金匠工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开始面向社会资本发售招标文件。
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共有三期工程,估算投资规模约为25.44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投资约为4.74亿元,二期工程投资约为14亿元,三期工程投资规模约为6.7亿元。一期工程2016年拟建,包括络桦路南段、金鼎路连接线(含桥梁工程)、金石路连接线等,共长2056米;二期工程2017年拟建包括西里街、顺安街、艮渊路、新兴街,长9800余米;三期工程2018年拟建,包括茶元路、流碑路、田石街、鑫晔街;总长7000米。
工程已经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运作,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经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工程实施方案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一期工程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合作期10年;二、三期工程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合作期初定为1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不少于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该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建设环保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管项目公司;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
该项目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3家,其中施工类企业仅限1家;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另行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制,招标公告发售日期为9月2日至8日,代理机构要求有意向的社会资本合作供应商9月8日前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楼420室领取招标文件。前往领取资格招标文件时需持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资料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公告表明,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根据这些要求对拟投标企业或联合体进行资格审查: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2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在近五年至少有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以PPP模式(不含BT)投融资参与的项目业绩;
4.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5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6.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税务及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市场;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8.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瑞和安惠公告表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供应商须在2016年9月22日9:30前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日期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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