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奖励办法修订突出自主创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2-18 14:06:00 来源:知识产权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突出了对自主创新的鼓励。
据悉,新《办法》在奖项设置、奖励数量、奖励主体、评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相应修订,增设了省自然科学奖与省技术发明奖2个奖励类别,将奖励项目数量从“不超过150项”修改为“不超过230项”,完善了科技奖励推荐评审机制,加强了对市(州)、县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社会力量设奖的管理和指导。
修订后的《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把鼓励自主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原始性创新成果和尖子人才的奖励,进一步突出发现、培养、凝聚科技人才,同时把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的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作为科技进步奖的一个重要内容,进一步凸显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权威性和导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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