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
作者:顾奇志 发布于:2009-02-18 14:07:00 来源:知识产权报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科技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至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调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广东省已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广东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首批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获得认定的产品和所在单位,可以得到政府优先采购、科技资金等政策性支持。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申报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等前提条件。
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广东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组织进行,并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评价工作。相关机构根据具体要求和标准,对申报产品进行审议。认定证书有效期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分为2年、3年或4年。
根据该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该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购买《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列入《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其中,对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可以由政府进行首购或订购。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各部门、各地市政府要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计划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其企业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推荐申报国家级资格中给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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