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网

科技部:拟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尚不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要求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09-05-18 09: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长期以来,各方普遍认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缺失是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这一重要政策功能停留在表面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状况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得到改变。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了解到,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正在编制过程当中。由此可以预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颁布出台,意味着今后我国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优先购买本国自主创新产品将有目录可以参照。
  
  5月12日下午,新浪网科技频道发布消息,称科技部办公厅一位负责人11日透露,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将于5月底或6月初对外公布。为证实此事,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几经辗转,终于联系到科技部相关处室。该处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正在编制的过程中,但目前拟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还不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具体执行的要求,需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且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公布时间还未最终确定。
  
  近年来,江苏、广东、山东、上海等不少省市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的需要,分别编制和发布了当地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指导当地的政府采购活动。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公布后,无论对已经出台或是还未出台本地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省市来说,都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06年12月31日,科技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负责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与标准、编制《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组织开展产品认定工作并公布《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科技部曾透露,目录将于2007年年内编制完成,但截至目前,目录一直未对外公布。
  
  《办法》第二条规定,“经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以引导全社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发展。”此前,由于没有明确的目录,《办法》的相关规定无法真正落到实处,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功能在执行时也被打了折扣。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部委专栏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