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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自主创新需要政采助力——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铁军

作者:安萍   发布于:2009-06-11 09: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政府采购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研究’,有针对性地对政府采购提出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把政府采购工作推到新的高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该局副局长杨铁军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开展的研究,将在半年后公布成果。

  企业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的统计数字: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82.8万件,同比增长19.4%,共授予专利权41.2万件,同比增长17.1%。截至今年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受理专利申请突破500万件。另据该局统计,在2002年~2008年间,来自国内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都维持在20%以上,2005年甚至达到37%以上。

  数字后面的隐忧不小。两位权威专家说出的两个数据令人震撼,一个数据来自于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中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个数据来自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中国创新的转化率只有不到百分之三。

  沉重的事实摆在面前:我国企业的创新起点还比较低,创新机制不健全,创新成果未有效转化,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有专家指出,这一现状将严重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升级和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主持起草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并于2008年6月5日经国务院正式颁布。《纲要》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一个有利于创造和运用知识资源的环境,提高市场主体的综合能力,从而支撑创新型国家和小康社会建设。《纲要》被认为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面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项公共政策,是我国面向科学发展转折的标志。

  为促进自主创新提供政策支持

  “我们深知,支持自主创新政策需要政府采购来助力。”杨铁军说。为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支持自主创新政策的落实。在《纲要》中,其战略重点的第二条就明确指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

  “我们希望通过知识产权与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有机衔接与融合,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提供平台和支撑。”杨铁军做进一步的阐述。

  为配合这一纲要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开展了“政府采购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研究”。“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研究,力求为政府采购制度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供科学论断和政策支持。”杨铁军说。

  但是,在实践中,杨铁军深刻感受到企业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难度和阻力。“我国的很多创新成果并不逊色于国际知名品牌,但是却不被用户接受。”杨铁军对此很是担忧。

  杨铁军认为,目前我国用户的需求设计并不科学,一味使用“高、精、尖”产品。“应该从实际使用的效果和功能方面来提出需求,这样不仅能节省资金,对于支持国产品牌、促进自主创新等方面更将带来积极的意义。”他提出建议。

  “尤其在当前我国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利用政府采购制度,支持自主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杨铁军说。

  站在新高度看政采改革

  回到具体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成绩有目共睹。2005年~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总额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3%左右。在中央单位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量的排名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位于前十名,其工作在2008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受到财政部的肯定。

  杨铁军很谦虚,“我们的排名虽然有些靠前,但不能说我们的工作就比别的国家机关做得好。”但是,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在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而不断努力。

  杨铁军强调,对于政府采购事业,领导重视与否“很关键”。

  他指出,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意识到,必须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一改革,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以此为前提,完备的组织机构建立起来。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统一协调、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局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组织采购,监察部门负责过程监督。

  “一个完备的工作流程和政采体系的建立,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杨铁军说。

  搭建规范运行的政采平台

  如何开展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的政府采购认识,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

  几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正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使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下得以进行。

  这其中,“内部评审制度是我们的特色。”杨铁军说。

  为了使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创建了政府采购内部评审制度,建立了评审专家库,目前已确定评审专家113人。在执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采购项目在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在供应商之间引入竞争,由内部专家进行评审,从而促使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和透明,降低了采购价格,提高了采购质量。

  从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到相关规章制度的健全,一个严谨、规范运作的政府采购工作平台的搭建,使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采购工作一步一步走得扎实,走得深厚,为实现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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