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厦门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启动
为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调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我市于日前启动了2009年厦门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本月30号。
凡在厦门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认定厦门市自主创新产品,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具有明显的创新性;产品生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已通过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申报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应为所申报的自主创新产品提供了相应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场地、设备等条件,须在市科技信用系统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将按照“常年受理、集中审批、社会公示、颁发证书、编入目录”的程序进行,由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得到政府优先采购,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详细情况可登陆厦门科技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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