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热议广东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新措施
近日,广东省印发了《关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第一期)(以下简称《清单》)。一时间,广东的街头巷尾热议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的话题,热度甚至超过了广东的天气。
这一政策究竟为何会受到如此之大的关注?是什么举措得到了广东企业这样的重视?纵览《意见》条文,答案不言而喻。其中三大亮点,更是被传为美谈。
加分规定细化到位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8%的加分;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7%的加分;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给予6.5%的加分;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给予6%的加分;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的,给予5.5%的加分;拥有中国发明专利的,给予5%的加分;其他自主创新产品给予4%的加分。”这是《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除此之外,它还明确了使用最低评标价法和性价比法的项目如何进行加分。
“空前的细化,而且干脆、明了、简单,操作性强。一对照就知道我们入围清单的产品属于第二档,将得到7%的加分。” 美的家用空调国内事业部设备与工程部部长祝大川负责美的空调全国协议供货事务,“走南闯北”可以说“见多识广”,但当看到了广东的《意见》后仍给出了这样的高评价。
如果企业具备国家科技行政等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企业资质,还会在评审中得到5%的额外加分,如果是省级认定的此类资质,加分额度为3%。
“相信许多企业看到《意见》后都会唏嘘,感叹自己的产品就差那么一点就能再向上浮动一个加分百分点。今后,企业的发展目标更明确了,想得到多少加分就朝着相应的标准努力吧。”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首购订购规定明确
《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首次抛出政府要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首购订购后,这一话题一度被多届全国两会热议。2007年,财政部印发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划定了支持的框架,各省开始向具体执行方法的出台发力。广东省借由《意见》首先有了动作。
“首购和订购相互联系而又各自相对独立。首购产品由广东省财政部门会同科技等部门研究确定后纳入《清单》予以公布,开具政府首购证书,在有效期内由采购人使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实行首购。订购产品则要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确保充分竞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供应商也可以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订购投标,但是联合体组成各方都必须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不久之后,广东省财政厅与科技厅还会联合出台一个推荐程序,方便广东省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符合首购政策精神的产品补入《清单》。
重大项目也在规范之列
前段时间,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使用国产设备比例过低的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广东省也一直在对类似的问题进行研究。这次出台的《意见》没有遗漏这个社会焦点。
“我们不仅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时可用单一来源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同时还鼓励那些非政府采购主体--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时优先购买《清单》内产品。采购人在采购前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如果承诺要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可优先安排预算。但是,一旦被审计出未履行承诺或者采购国产设备低于60%,财政部门会坚决停止拨付建设项目余款。”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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