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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组织申报第六批自主创新产品

作者:刘燕   发布于:2010-05-24 09: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要对拟申报产品组织论证和初步筛选

  日前,江苏省启动了2010年度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工作。5月14日,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按照《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本地区的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据悉,此次认定的是江苏省第六批自主创新产品。

  本次申报过程中,各地对拟推荐上报的产品要首先组织论证和进行初步筛选,在重视产品的创新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为了有利于自主创新产品日后为政府采购和用户使用,各地将结合本地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荐产品,并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军事装备自主创新产品仍延续了往年的惯例,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据了解,2010年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分两批展开,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10年6月10日和2010年7月30日。企业在申报时除了要填写《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之外,还要提供一份800字以内的有关产品简介材料。

  通知强调,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和管理,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政府采购优先扶持,是江苏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策导向,优先推荐在江苏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以及为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提供关键技术支撑,且产业带动能力和典型示范作用强的产品。

  据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江苏省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在我国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是指,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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